1、挂号处上午7:30开始挂号,下午14:40(冬季时间14:10)开始挂号;下班时间请到收费处挂号; 2、挂号以患者本人现场排队为准,遇患者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可由家属代为排队,每人每次限挂一个号,如需多挂号须重新排队; 3、请不要使用门诊病历排队挂号,凡用门诊病历排队的,挂号处有权不予挂号,病历丢失医院概不负责; 4、挂号时请出示门诊病历,医保人员请出示医保卡,低保人员请出示低保证及身份证,新农合人员请出示参合医疗证; 5、各级职称医务人员普通挂号、诊疗费如下: 全国名老中医、主任医师、教授职称五年以上 8.50元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3.50元 主治医师 2.50元 住院医师 1.50元 门诊病历 0.50元 6、持“离休证”、“残疾人证”、“现役军人证”的患者(限本人)可以优先挂号、就诊。 7、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优抚对象的患者凭证(限本人)可以优先挂号、就诊、取药、住院,挂号时可减挂号费0.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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