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煎好的药液应置阴凉通风处或浸入凉水中存放。室温在20℃以下,可保存7天左右;气温高于25℃,应置冰箱冷藏(8—10℃),可保存1个月;如无冰箱,可置于冷水中保存,每天换水,可保存2~3天。药液不得放于有阳光、热辐射、高温的地方,以免变质。 2、偶有服用中药后,感觉与上次的味道不一样,这与味觉适应性等因素有关,属正常生理心理反应。 3、中药应严格按医嘱服用,多服与少服均对疾病治疗不利、甚至影响服药安全。 4、药液内偶有药渣沉淀属于正常现象,不影响药效。如药液出现发泡、发酵、粘稠等异常现象,则不可再服用。 5、对服药有任何疑问或服药后有任何异常反应,均应及时与经治医生联系。 6、药液全部服完后,请及时到医院复诊,以便医生根据病情调整用药,千万不可自己照方续配中药,以免耽误疾病治疗甚至引起不良反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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